没有登记结婚领取离婚证的,就不算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但是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共同生活,彩礼也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了,此时是酌情予以返还及返还的数额,不是全部返还。如果生育子女的,也可能不会要求返还。【法律依据】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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