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Copyright © 2019- hwgddt.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