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国家机关负责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重大案件:三次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救援的;阻碍救援致人死亡。特大案件:五次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阻碍救援的;阻碍救援致人死亡两人以上的。
法律分析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国家机关负责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阻碍有关部门,人员救助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收买者通风报信,阻碍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3、其他利用职务障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
重大案件:三次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救援的;阻碍救援致人死亡。特大案件:五次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阻碍救援的;阻碍救援致人死亡两人以上的。
拓展延伸
打击拐卖和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的关键举措是什么?
打击拐卖和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的关键举措是多方面的。首先,加强执法力度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建立专门的拐卖和绑架犯罪调查组织,加强培训,提高对此类犯罪的侦查能力。其次,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拐卖和绑架网络,通过信息共享和协调行动来追踪、拘留和起诉犯罪分子。此外,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拐卖和绑架妇女儿童的认识和意识,帮助受害者获得援助和支持。同时,加强社会福利和保护体系,为潜在受害者提供安全庇护和心理支持,同时加强监管,打击拐卖和绑架的幕后组织和人员。最重要的是,制定和执行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拐卖和绑架犯罪的处罚力度,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综合的措施和合作,我们可以共同努力,打击拐卖和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结语
为打击拐卖和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关键在于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福利和保护体系,并制定更严厉的法律法规。通过综合措施和合作,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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